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蓝峰 整理
案件数量近700件,单案最高标的额为310万元,平均标的额8万余元,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近三年来审结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案件的情况。
未成年人沉迷直播打赏,甚至还背着家长、绕过平台监管进行大额打赏,这样的情况让很多家长头疼不已。暑假临近,家长更是担心孩子的上网行为难以约束。面对未成年人充值打赏“低龄化”“大额化”,家长该怎么应对?
典型案例1
责任由各方分担
45万元由平台退回24万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北互”)审结一起案件中,一名17岁的女生一年时间内,在一款社交平台上打赏了多名网络主播,共计45万多元,她的家长能要回这笔钱吗?
2022年底,17岁的小刘在一网络直播平台上实名注册账号,并绑定父亲的银行卡。等到父亲注意到自己银行卡的异常消费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左右,小刘竟然在平台上累计充值超过了45万元。
法官潘昌介绍,小刘主要是和主播一起唱歌或者聊天,在互动过程中,她在一年之内给主播陆陆续续打赏了45万多元。“家长发现之后先跟主播们进行了沟通,有数个主播退了一部分钱,总计5万余元。”
小刘的家长和平台客服人员沟通,想要要回其余40万余元的打赏款,但却遭到拒绝,于是他们将平台诉至北互,要求返还充值款项。
小刘的家长认为,在平台充值期间,小刘未满18岁,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年时间里打赏金额巨大,与其年龄、智力明显不相适应。孩子的这些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追认,属无效行为。